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諒解備忘錄和合作備忘錄有什麽區別嗎?

諒解備忘錄是壹種商業活動,是國際協議的通稱。諒解備忘錄中,除保密、終止、適用法律、費用分攤、排他性談判和爭議解決外,其他條款對雙方均無法律約束力。在正式條約簽署之前,諒解備忘錄的任何壹方對本協議都沒有任何法律義務。

合作備忘錄壹般指外交實踐中國家或外交代表機構之間使用的外交文件,實際上是壹種口頭通知或談話記錄。用於解釋某壹問題的事實或法律細節,或在外交談判中澄清談話內容;陳述,補充自己的觀點,或者反駁對方的觀點。在談判中,為了使對方容易記住談話內容或避免誤解,可以提前準備好談話內容,談話結束後交給對方,或事後交付。可以作為筆記的附件,也可以單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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