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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拍賣集體土地上的房屋。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十條* * *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也屬於集體所有。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征收或者征用並給予補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進行轉讓。壹切使用土地的組織和個人都必須合理利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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