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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強制執行期限是多少天

法律分析:法院強制執行期限為六個月,自立案之日起計算。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強制執行是法院根據法律判決的結果,對被告采取的強制行為。被申請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義務的,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拍賣或者變賣被申請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財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六條。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請執行書之日起超過六個月未執行的,被申請執行人可以向上壹級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上級人民法院經審查,可以責令原人民法院在壹定期限內執行,也可以決定自行執行或者指令其他人民法院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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