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民法院工作人員紀律處分條例》,普通法官違法違紀的,可以直接向法院紀檢監察室投訴,要求調查處理。如果領導級別的法官違法,妳要投訴,向上級法院舉報。
法律客觀性:
《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條:枉法裁判人員徇私枉法,使明知自己無罪的人被追訴,故意包庇明知自己有罪的人不受追訴,或者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枉法裁判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司法工作人員以受賄罪實施前三款行為,同時構成《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條規定的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