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執行通知書是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之壹,是執行前對當事人的通知。法院發出執行通知書後,被執行人應當按照執行通知書載明的時間和金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逾期不履行的,法院可以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強制措施包括凍結和轉移銀行存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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