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說,每個人對社會底層勞動人民(窮人、窮人、生活在社會底層的人)的態度是壹塊“試金石”,可以檢驗每個人是好人還是惡人。無論政府執法人員(官員,警察,城管,或者其他機關工作人員),錢多的有錢人,黑社會,路人,城市居民,農村人,還是外地人,我們都應該善待中國的底層勞動人民,用善良的心,善良的行為為底層勞動人民做事。否則,就是惡人。
我們中國的國家法律應該明確規定,任何人不得以惡劣的態度對待普通勞動人民。任何對待勞動人民態度惡劣的人都是違法犯罪行為,應該受到嚴懲。在嚴重的情況下,他應該被判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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