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返還投資款的法律依據

返還投資款的法律依據

法律解析:因不可抗力不能實現原投資合同目的的,可以解除合同,收到投資款的壹方應當返還投資款和不當得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的相關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六條合同解除後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並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因違約而解除合同的,債權人可以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終止後,保證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保證責任,但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七條受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取得的利益沒有合法依據的,遭受損失的人可以請求受益人返還所取得的利益,並依法賠償損失。

  • 上一篇:法律是統治階級。
  • 下一篇:割了雙眼皮可以換身份證沒有公章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