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防汛抗旱應急預案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制定的法律。適用於我國突發性水旱災害的預防和處置,地質災害預案又稱地質災害應急預案。各種突發性地質災害的搶險、救援、轉移等應急防治方案。
2.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主要是針對天氣、氣象、水文,地質災害預案是指針對水文、地質等自然災害的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