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調解。即在第三方的主持下,爭議雙方通過自願協商,消除爭議,達成和解;2.仲裁。房產糾紛發生後,公民可以要求仲裁機關在中間認定事實,分清責任,依法作出裁決;3.訴訟。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房地產糾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壹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壹)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請求、事實和理由;(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訴訟範圍和被訴人民法院管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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