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店前空地使用權的所有權壹般不屬於業主,也不屬於物業。店面在小區內的,店面前空地的使用權歸該商鋪全體業主所有;如果店鋪正面朝向公共街道,那麽店鋪前面空地的使用權屬於政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建築區劃內的道路歸所有權人所有,但屬於城市道路的除外。建築區劃內的綠地屬於業主,但城市公共綠地或明示的個人綠地除外。建築區劃內的其他公共* * *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歸業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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