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的內容是:車輛和駕駛人、道路交通狀況、道路交通法規、交通事故處理、執法監督和法律責任。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道路交通安全法。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駕駛人、行人、乘車人以及與道路交通活動有關的單位和個人,應當遵守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應當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眾的原則,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暢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與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