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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出具的證明是什麽意思?

法律分析:要求出租人提供的證明有:

1,出租房屋的房產證或房屋所有權證、土地使用證;

2.出租人的身份證明;

3.如果* * *有房,必須有* * *同意出租的書面證明或委托;

4、代理人委托出租房屋的,必須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書面證明;

5.房屋產權所有人已經死亡的,房屋的法定繼承人必須有完成房產繼承和過戶的證明。

法律依據:《商品房租賃管理辦法》第十五條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房屋租賃合同;(二)房屋租賃當事人的身份證明;(三)房屋權屬證書或其他合法權屬證明;(四)直轄市、市、縣人民政府建設(房地產)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房屋租賃當事人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合法、有效,不得隱瞞真實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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