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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有哪些治安責任?

法律分析:出租人的安全責任有:(1)不得將房屋出租給無合法有效證件的承租人;(二)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承租人是暫住人口的,應帶領其到公安派出所申報暫住登記,並申領暫住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九百四十二條,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按照約定和物業的使用性質,對物業服務區域內的部分業主進行適當的維修、養護、保潔、綠化和管理,維護物業服務區域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護業主的人身和財產安全。

對物業服務區域內違反治安、環保、消防等法律法規的行為,物業服務提供者應當及時采取合理措施予以制止,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並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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