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梯井、樓梯間、垃圾道、配電室、設備用房、公共大廳及過道、地下室、值班警衛室、其他公共用房及為整棟建築功能服務的管理用房的建築面積。
2.套房(單元)與公共建築空間之間的隔墻和外墻(含山墻)水平投影面積的壹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