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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不住了要交物業費嗎?

法律分析:房子沒人住,也要交物業費。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普通住宅交付後空置超過六個月的,應當減免前期物業公共服務費;缺額處理程序和具體減收比例由設區的市、縣人民政府價格主管部門會同物業主管部門規定,但收取的費用最高不得超過60%。

法律依據:《物業管理條例》

第四十壹條業主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繳納物業服務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繳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從其約定承擔連帶責任。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移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由建設單位繳納。

第六十四條違反物業服務合同,業主未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業主委員會應當督促其限期交納;逾期不繳納的,物業服務企業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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