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壹是房東催交房租,租賃雙方協商解決。可能租客確實出現了暫時的資金問題,房東也應該理解,暫停收房租。這樣有助於維持雙方的關系,租客也會對房東心存感激。當然也可能有租客故意拖欠房租。這時候他們應該向租客說明拖欠租金的責任。此外,糾紛可以通過居委會或派出所調解解決。2.調解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711條。承租人未按照約定的方式或者租賃物的性質使用租賃物,造成租賃物損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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