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處置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罪,是指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情節嚴重的行為。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符合立案標準:1。隱藏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2 .轉移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3.變賣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4.故意損壞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壹十四條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故意毀損已被司法機關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的。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