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從事非法金融業務活動的機構負責清退。
2.非法金融機構壹旦被中國人民銀行取締,有審批部門、主管單位或組建單位的,由審批部門、主管單位或組建單位負責組織清理債權債務。
3、沒有審批部門、主管單位或組建單位的,由當地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清理債權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