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關於公安機關管轄刑事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二)》第七十九條
違反國家規定,進行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壹的,應予立案追訴:
(壹)違反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規定,非法生產、儲存、運輸、銷售食鹽,擾亂市場秩序,有下列情形之壹的;
1.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20噸以上的;
2.因非法經營食鹽受到行政處罰兩次以上,非法經營食鹽數量在十噸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