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公務是我國政府各單位政治幹部和工作人員的口語表達,全稱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是指政府委托或者授權的具有行政執法能力的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不屬於公務員系列的人員。
對參與單位的工作人員要具體分析。通過中央和省級公務員(參加公務員)考試的工作人員,嚴格意義上不屬於公務員,但在錄用、晉升、考核、辭職等方面,按照公務員法進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