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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品回收有哪些程序?

法律分析:根據法律規定,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的經營活動,必須符合工商行政管理登記的要求,取得營業執照後,方可從事經營活動。從事再生資源回收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後30日內,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向登記註冊的同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其授權的機構備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二條。公司的經營範圍由公司章程規定,並依法登記。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變更經營範圍,但應當辦理變更登記。公司經營範圍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須經批準的項目,應當依法經過批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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