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員工屬於總公司的員工。這些員工只是分配到分公司,待遇和其他員工壹樣。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不能訂立勞動合同。他們雇傭的工人和總公司建議的有勞動關系。但子公司是獨立的法人實體,可以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在分公司工作由分公司管理,必要時工人可以調回總公司。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