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分行承擔債務嗎?

分行承擔債務嗎?

分行不承擔總行的債權債務。分公司是指公司設立的在其住所以外從事經營活動的機構。分公司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但不具有法人資格,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十四條* *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七十四條* * *法人可以依法設立分支機構。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分支機構應當登記的,依照其規定。分支機構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由此產生的民事責任由法人承擔;也可以先由分公司管理的物業承擔。不夠的,由法人承擔。

  • 上一篇:問壹個法律問題。壹個朋友的妻子淹死了。公安局調查取證,想搞清楚丈夫是把妻子推下水還是自殺。死者家屬也懷疑。
  • 下一篇:國際法、法律理論和法律。兩者有什麽區別?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