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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離婚後可以要求女方返還贈與的財產嗎?

離婚時,丈夫不能要求妻子返還贈與的財產,因為贈與在財產轉移後生效,而且這種贈與是當事人自願的,所以不能撤銷。但如果產權沒有過戶,可以撤銷。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58條

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

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

第660條

經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依法不可撤銷的道德義務的贈與合同,贈與人未交付贈與財產的,受贈人可以請求交付。

因捐贈人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使依照前款規定應當交付的捐贈財產毀損、滅失的,捐贈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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