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監護人,也就是說父母雙方都是監護人,父母雙方都是未成年子女的第壹監護人。不存在誰是第壹的問題。即使父母因為各種原因離婚,壹方撫養孩子,那麽不撫養孩子的壹方失去的只是孩子的撫養權,而不是撫養權。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經死亡或者沒有監護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有監護能力的兄弟姐妹可以成為其監護人;其他個人或者組織願意擔任監護人,但須經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