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幹具體意見》第十三條生身父親與繼母離婚或者生身母親與繼父離婚,繼父或者繼母不同意繼續撫養經其教育的繼子女的,仍應由生身父母撫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