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公務員筆試,考察兩大科目,即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其中,公共科目分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是所有職位考生都需要參加考試的科目。只參加公考的考生總成績中,筆試平均分占60%,面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為:總成績=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2]60%+面試成績40%。筆試、面試、總成績有小數的,保留兩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甘肅省考的基本條件:
1.擁有中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制度。
3.年齡18以上35以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專以上學歷。
8.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專業條件。
9.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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