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公開身份的股東* * *性質在於既沒有出資,也沒有形式上的登記。這種* * *性質的法律後果是,無論以何種原因取得其股份,其股東資格都不會受到法律保護。
2.公眾身份股東的法律責任。
根據現有的兩種公眾股東基金會,法律後果也不同。
如前所述,因腐敗而產生的幹股股東,應當承擔其違法甚至犯罪行為所帶來的法律責任。
對於因交易而產生的幹股股東來說,不同的交易形式導致不同的法律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八條股東應當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按時足額繳納各自所認繳的出資額。股東以貨幣出資的,應當將出資足額存入有限責任公司在銀行開設的賬戶;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