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破產宣告的法律後果是:1。債務人自破產宣告之日起停止生產經營活動。2.破產企業自破產宣告之日起喪失對自身財產的管理權和處置權,其全部財產由清算組接管。3.清算組應當決定終止或者繼續履行破產企業未履行的合同。4.企業被宣告破產後,人民法院應當指定必要的留守人員。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企業破產案件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三十八條破產宣告後,債權人或者債務人對破產宣告有異議的,可以自人民法院宣告企業破產之日起十日內向上壹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上壹級人民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進行審理,並在三十日內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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