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常識 - 高分懸賞:警察開槍打死惡犬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高分懸賞:警察開槍打死惡犬的法律依據是什麽?

根據衛生部、農業部聯合發布的《家犬管理規定》:

二、縣級以上城市和郊區、新興工業區禁止養犬。生產用犬(包括牧用犬)、科研用犬和警犬必須進行檢疫和免疫。疑似病犬應立即捕殺,確保安全。

三、各級人民政府定期組織獸醫站、衛生防疫站和有關部門,實施犬只免疫。工廠、倉庫、農村社員、外國人等所有私人養狗者,都必須接受犬類免疫。註射狂犬疫苗後,登記收費,出具《家犬免疫證》,犬體統壹標識。

四、凡未註射狂犬疫苗的犬(包括無標記犬)均視為野狗,公安人員、民兵和群眾有權捕殺,不承擔任何責任。

如果狗傷人,追查狗主人。狗主人應承擔被咬者的全部醫療費用及造成的壹切損失。

  • 上一篇: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系
  • 下一篇:個人詐騙多少算犯罪?多少警察會被騙去建立保安?充話費被騙了100。警察說金額太小無法和解?欺騙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