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
第七十四條遺失、遺棄高度危險物品造成他人損害的,物主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將高度危險物品委托他人管理的,由管理人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有過錯的,與管理人承擔連帶責任。
第七十五條非法持有高度危險物質造成他人損害的,非法持有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證明自己盡了最大註意義務防止他人非法占有的,應當與非法占有人承擔連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