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買方也必須是集體,轉讓要在房屋所在地公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八條下列房地產不得轉讓:以出讓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條規定條件的;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權;* * *未經其他* * *人書面同意,擁有不動產的;權屬有爭議的;未依法辦理權屬證書登記的;法律、行政法規禁止轉讓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