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對其個人信息的處理享有決定權和知情權,並有權限制或拒絕他人處理其個人信息。個人信息是以電子方式或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可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類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後的信息。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四十四條個人對其個人信息的處理享有知情權和決定權,並有權限制或者拒絕他人處理其個人信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四條,是指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與已識別或者可以識別的自然人有關的各類信息,不包括匿名化後的信息。個人信息的處理包括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處理、傳輸、提供、披露和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