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客票行程單是旅客購買電子客票的支付報銷憑證,但不是辦理機場值機手續和安檢的必要證明。旅行行程最遲應在航班起飛後7天內打印。國家規定旅遊行程單只能打印壹次,不能重復打印。所以建議旅客妥善保管。旅客可以在機場的航空公司櫃臺自行打印,也可以在訂票平臺填寫郵寄地址。預訂平臺可以幫忙郵寄,壹般只需要提供快遞費。
在旅行行程單的最上方,有“航空運輸電子客運旅行行程單”的字樣,以及旅客的姓名和證件號碼、航班信息、出票公司價格等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