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經營耕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連續兩年拋荒耕地的,原承包單位應當終止合同,收回承包耕地?。這是《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
——農村田地拋荒的主要原因是農村勞動力不足,田地地塊分散。提高農村田地利用率的辦法是引進機械化大生產大種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