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條下列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1.工資、薪金所得;
二。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
三。企事業單位承包經營、租賃經營所得;
4.勞務報酬所得;
5.報酬收入;
6.版稅收入;
7.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八、財產租金收入;
9.財產轉讓所得;
X.偶然收入;
十壹、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的其他收入。
對妳來說,這個可以算第六項,物業租賃第八項也可以。畢竟廣告就相當於這個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