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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之間的委托炒股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分析:個人委托他人為其操作股票。根據《證券法》規定,未經中國證監會許可,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從事證券、期貨投資咨詢業務,證券投資咨詢機構不得代理投資者從事證券交易,不得與投資者約定分享投資收益或者分擔投資損失。公民個人接受委托為他人操縱股票投資,違反了法律法規對證券服務機構從業的強制性規定,且委托買賣股票合同壹方當事人不合格,故委托合同無效。

法律依據:銀監會《關於禁止信托投資公司從事信托業務承諾的通知》第二條、第三條,信托投資公司不得以信托合同、補充協議或者其他任何方式向信托當事人承諾信托財產本金不受損失或者保證最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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