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美國家積極監管。德國是第壹個將比特幣等數字資產認定為私有財產的國家。CFTC(美國商品期貨委員會)將比特幣定義為壹種商品。紐約州目前已經頒發了三個比特許可證。
亞洲的情況不同。日本積極支持它。今年4月,日本實施《支付服務法》,正式承認比特幣為合法支付方式。
韓國積極監督。7月,韓國《比特幣監管法》出臺,為投資者設置了5億韓元的門檻。
中國監管嚴格。9月,中國人民銀行等七部委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規定在我國,交易平臺不得從事法定貨幣與“虛擬貨幣”之間的兌換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