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給別人起外號是壹個好玩的、無惡意的玩笑,並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不會構成犯罪。在這種情況下,取綽號可以看作是壹種社交行為,類似於給朋友取綽號或者昵稱。
2.因惡意侮辱、誹謗,或者造成嚴重後果而給他人起綽號,構成犯罪。本案中,取綽號侵犯了對方的人格權、名譽權等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