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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經理在為公司簽訂的合同到期前要求辭職,有沒有法律保護?

有法律保護。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讓員工在合同期滿前離職的做法,屬於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要求賠償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的兩倍。法律依據如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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