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無疑問,勞動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勞動關系需要支付報酬。
如果性質惡劣,還可能觸犯刑法中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也就是俗稱的“惡意拖欠工資罪”。
只要妳有足夠的證據充分證明妳們之間存在勞動關系,並且對方不支付勞動報酬,妳就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