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同的標準,公民的義務可以有不同的分類,通常分為:政治生活義務和壹般民事關系義務。如納稅和服兵役,是政治生活的法定義務;撫養子女、履行債務是壹般的民事法律義務。積極義務和消極義務,積極義務是做壹定行為的義務,如納稅和贍養的義務;消極義務是不做某些行為的義務,比如不侵入他人住宅的義務。絕對義務和相對義務。絕對義務又稱對世界的義務,是指對普通人的義務,如不侵犯任何公民受法律保護的基本權利。相對義務又稱對他人的義務,是指對特定人的義務,如債務人只對債權人負有清償債務的義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百零九條當事人應當按照約定全面履行義務。當事人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的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履行通知、協助和保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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