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分析:根據對應的主體範圍,權利義務可分為絕對權利義務和相對權利義務。絕對權利義務又稱“對世界的權利”和“對世界的義務”,對應的是不特定法律主體的權利義務,絕對權利對應的是不特定的義務人;絕對債務對應的是不特定的債權人。相對權利義務又稱“人身權”、“人身義務”,對應的是特定法律主體的權利義務,“相對權利”對應的是特定的義務人;“相對義務”對應的是特定的權利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二十六條民事主體享有法律規定的其他民事權益。
第壹百三十壹條民事主體行使權利,應當履行法律規定和當事人約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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