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權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舉報,也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因為很多農民工不知道這些部門的職責,無法依法維護自己的權益。
根據勞動法的規定,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期限是60天,因為很多農民工不知道這個時間。如果他們在60天後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會被以超過上訴期限為由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