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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我國的村長和書記可以兼任嗎?

這是可以做到的,只是大多數“秘書”不會擔任同壹級別的行政職務。原因是:1。實習時合理分工。2.實現責任的合理分擔(這是無法明確說明的主要原因。壹般出了事都是行政主管負責,不會找黨委書記)。有經驗的官員不會同時做這兩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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