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
第二十五條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與投標競爭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科研項目,允許個人參加投標的,本法對投標人的規定適用於投標的個人。
第二十六條投標人應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國家有關規定對投標人資格有規定或者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有規定的,投標人應當符合規定的資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