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提出整改意見和建議。
接受工會勞動法律監督組織的委派,檢查用人單位執行勞動法律、法規的情況。
用人單位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行為拒不糾正的,應當向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委員會報告,提出糾正和處罰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