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工期延長及索賠(案例)
業主與施工單位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約定,在施工過程中,因業主原因造成的窩工,可按工作日費和機械臺班費的50%結算支付人工窩工費和機械停工費。業主在施工階段還與監理單位簽訂了監理合同,約定監理工程師可以直接簽證,5天內批準工期延長,5000元以內索賠單項費用。該項目根據以下網絡計劃實施。它的關鍵線是A-E-H-I-J,在策劃娛樂的過程中,發生了以下情況,影響了部分工作的暫時中止。(不同原因造成的同壹工作的停機時間不同時)
1.由於業主未能及時供應材料,E延遲3天,G延遲2天,H延遲3天。
2.由於機械故障,e延遲了2天,G延遲了2天。
3.由於業主要求的設計變更,f延遲了3天。
4.f因為公網停電,延遲了1天,我延遲了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