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十五條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企事業單位職工依法登記結婚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10天;符合生育政策的,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給予女方60天產假,男方享受15天護理假;做節育手術的,按照規定享受休假。上述假期期間工資照常發放,福利待遇不變,不影響考勤、考核晉級、升職加薪。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