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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斷工作失職的法律責任

法律解析:瀆職是指工作人員對工作不認真負責,不按照規定履行職責,給單位或者委托人造成損失的行為。玩忽職守也可以構成犯罪。當行為人是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工作人員時,玩忽職守造成嚴重損失的,構成玩忽職守罪。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壹百六十八條。國有公司、企業的工作人員,嚴重不負責任或者濫用職權,致使國有公司、企業破產或者嚴重虧損,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國家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國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前款行為,致使國家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犯前兩款罪的,依照第壹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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